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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人民医院2025年医保相关政策之门诊共济

阜南县人民医院2025年医保相关政策之门诊共济

发布:2025年09月09日  浏览:99

  1、家庭共济。职工及其关联的配偶、父母、子女,凭患者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或购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职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定点医药机构从个人账户中划扣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由个人支付。

  2、门诊就医。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 200 元,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 400 元,年度累计最高 400 元。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 60%、50%,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 2000 元。

  退休职工在支付比例、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方面享受倾斜保障。退休职工的一级及未定级、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 70%、60%,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 3000 元。

  3、职工缴费。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以及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合模式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2022年7月1日之前,个人缴纳2%,个人账户计入3%)。

  单位缴纳参保缴费基数的6.8%,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2022年7月1日之前,5.8%计入统筹基金。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合模式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除计入个人账户外,其余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以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结合模式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职工,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2022年7月1日起按每月70元计入个人账户,今后按照国家规定调整。